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处采购自卸式垃圾清运车、吸污车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货物需求
二、其他要求
1、厢式垃圾车:配置空调。
2、厢式垃圾车:箱体顶部密封,自卸方式为后卸。
3、厢式垃圾车:主要用于垃圾的收集和运输,通过举升装置及液压系统,实现对垃圾的装载及卸料作业功能,后门在关闭时,密封条与垃圾箱尾部端面贴合锁紧,避免渗滤液造成二次污染。
4、厢式垃圾车:车厢采用Q355材质,前墙板、左墙板、右墙板、顶板、后门厚度≥3mm,底板厚度≥4mm。
5、吸污车:配置空调。
6、吸污车:采用吸污总成,主要用于城市管网的液态垃圾清理。
7、吸污车:罐体采用Q355材质厚度≥5mm,封头采用≥6mm钢板一次性压铸。
8、吸污车:罐体侧面及后部设置观液装置及管道。
9、项目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
10、交货安装地点: 喀左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11、付款方式:本项目经验收合格并交付完成后,采购人凭验收报告单、发票办理资金结算手续。按合同额30日内一次性付款。
12、本项目必须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进行安装调试:
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行业、采购文件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执行。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函[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13、所有设备质保期:(1 )年;
14、售后服务:热线支持:提供7*24小时热线支持;
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保修期内免费上门服务,提供必要的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保修期外收取人员及设备成本费。
培训人员现场培训(操作、维护等):保修期内免费对用户单位提供必要的操作及维护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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