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桥镇苏池村、徐园村、蒋一村、英雄村******居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刘桥镇苏池村、徐园村、蒋一村、英雄村******居环境整治工程已经批准实施。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村自筹,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服务内容与要求
1、服务内容
对该项目四村区域内生活垃圾收集;生活垃圾清运;非生活垃圾(青杂草、工业垃圾、建筑垃圾、两季秸秆)清运、挖掘机堆放点清理、整理;绿化管护;河道、河塘管护等。
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价格按中标通知书年承包价格确认,第二年根据第一年的考核情况,考核分85分及以上可以续签,考核分低于85分的村不再续签,由所在村另行办理招标手续,同时考核分低于85分的承包商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活动。
各村具体服务期限:
苏池村:2025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
徐园村:2025年 8 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
蒋一村:2025年 8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
英雄村:2025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
三、最高限价:******元/两年。其中各村分别为:
苏池村******元/两年
徐园村******元/两年
蒋一村******元/两年
英雄村******元/两年
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评标,中标后按分项报价表中各村年报价数分村签订合同,分村结算。
四、付款方式:每季度结束后,支付年合同价款的25%,乙方收取保洁费时应出具正式税票。
五、履约保证金:年中标价的10%。
六、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备下述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它组织);
2、未被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渠道列入黑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投标人中标后无论何种原因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 月 22日 9 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8090/TPBidder)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完善企业诚信库信息再登录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注册网址:******:8090/TPBidder)。
八、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 7 月 22 日 9 时 00 分。
5.2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网址:******:8090/BidOpening )。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
十、现场勘探:潜在投标单位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十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二、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苏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徐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蒋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英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江苏衡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通州区朝霞路奥建大厦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 ******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负责答复。
刘桥镇蒋一村2025、26年五位一体环境整治工程.xls
******居环境整治工程.xls
******居环境整治工程.xls
******居环境整治工程.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