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TSJ0400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有限公司******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佳木斯市四丰山风景区及其周边景观规划设计
2.2建设地点:佳木斯市
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规划总面积为337.25hm2(未包含四丰山风景区的水域面积部分),规划范围分为四丰山风景区、周边河道流域两个部分。四丰山风景区规划范围,东部以环湖路为界,西部以环湖路向西偏移20m、山脊线、村屯建设用地范围为界,北部以学府街为界,南部以四丰山水库线为界,规划总面积204.25hm2。另包含其他周边河道流域,北以长安西路为界,西部以松桦街为界,东至四丰山水库,规划总面积133hm2。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其中,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成果文件。
2.5招标范围:景观规划设计包含四丰山风景区及其周边总体概念规划方案和景观方案设计,完善空间布局、系统引导与实施计划;开展四丰山风景区及其周边详细设计,细化生态工程、景观节点及功能分区。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21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公布的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7月1日17时00分至2025年7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09时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2025年7月22日09时00分。
6.3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段政府8号楼四楼开标室)。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投标人可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
9.3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
******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454-******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
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0454-******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劳动人事微仲裁。
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xwdt/001003/******/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
******银行业务咨询链接(******/zcfg/002006/******/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
10.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路1778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佳木斯市向阳区红旗路联盟华庭二期Q栋103门市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454-8792776
监督******有限公司
电 话:******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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