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25-20******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规模:对招标人所需租赁的5座、7至14座、14(不含)至25座、33至37座、45座、45座以上汽车(燃油车)进行报价,同时所报价格应包含完成该项服务的所有费用,包含车辆保养、救援服务费、修理、保险、年度检审及费用、公路通行年票和车船使用税、并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桥)费、停车费、税金、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超出1晚,应在每次用车服务前,主动与采购方就餐费、住宿费进行沟通,若不事先沟通,视为投标方自行承担。本项目仅接受燃油车投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2项目编号:JSTCC******38(CLIC.SZ-GXQH-2025-FW-07)
2.3项目预算:450万元(含税),最终以实际费用结算为准。
2.4协议时间:服务期限三年(自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
2.5入库服务商数量:
(1)若合格投标人综合评分≥60分且数量大于14家时,综合评分排名前14的合格投标人作为入库服务商;
(2)若合格投标人综合评分≥60分且数量在3到14家之间时:按综合评分≥60分的合格投标人数量-1确认入库服务商数量;
(3)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则重新组织招标。
注:招标人不承诺向入库服务商提供相同数量的服务需求,不保证每一家入库服务商都能给招标人提供相应服务。
2.6控制价(最高限价):
25座(含)以下的车型100公里以内日用车的固定报价不得高于1000元/天、日用车(超过100公里部分)单价不得高于6元/公里;25座(不含)以上的车型100公里以内日用车的固定报价不得高于1400元/天、日用车(超过100公里部分)单价不得高于8元/公里,超过最高限价的均视为废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应******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如若发现隐瞒,取消供应商资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存在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股东的子女、配偶、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在招标人任职情况。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1)在参与采购活动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给予招标人或者招标工作组成员财物以及非财产性利益,采用围标、串标、串通、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成交的。
(12)在参与采购活动中,不遵守招标人有关信息安全保密条例,导致招标人商业和技术等秘密泄露的。
(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得存在情形。
3.5投标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项目为“*运输服务*包车费”,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为9%,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为3%,如有税收优惠政策按优惠政策执行);(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7投标人必须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服务期间,与招标人对接项目实施相关工作(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8 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9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驾驶员,须持有《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提供2024年以来投标人为驾驶员缴纳的不少于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及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先注册成为中国人寿集中采购管理系统的正式供应商,正式供应商可直接进行到“2”获取招标文件环节。非正式供应商的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标人递交有效的注册供应商申请材料,通过招标人审核后才能成为中国人寿集中采购管理系统注册的正式供应商。申请成为中国人寿集中采购管理系统注册供应商相关程序及说明见《中国人寿电子化集中采购管理系统注册供应商申请须知》(******/xycms/)。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在注册管理系统时必须使用“谷歌浏览器”,选择归口单位务必选择“江苏省分公司”,项目所属单位选择“苏州市分公司”。选择区域错误会导致投标人不能正常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如有系统问题请联系招标人,夏静 0512-******(咨询时间:9:00-11:00,14:00-17:00)。
4.2获取招标文件:成为中国人寿集中采购管理系统的正式供应商且有意向参加的,请于2025年05月06日17时00分至2025年05月13日17时00分,在******/平台注册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注册、登录入口为“JSTCC(新版)”,之前在“JTCC(旧版)”注册过的投标人,请从“JSTCC(新版)”入口登录,并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支持电话:******03)。
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
平台服务费:300元,支付完成后,平台提供在线下载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05月27日12:30(北京时间)
5.2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7日13:00(北京时间),其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三楼培训教室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三楼培训教室
7、其他
7.1公告发布媒介: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newindex)
中国人寿招标采购网(******/xycms/)
7.2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招标人均会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5个自然日前在上述公告发布媒介进行发布。投标人应密切关注,因投标人疏忽而无法及时得知的,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8、监督部门
******办公室
联系人:周玉皎
联系电话:0512-******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
联 系 人:夏静
联系电话:0512-******
******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天宇 沈仁 朱苏燕
电话:025-****** ******
电子邮箱:******
地 址:南京市郑和中路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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